若发现位移变化较大,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,并提供报表。测量结果正常,则在测量结束后2天内提供报表一式四份。测量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观测报告。以达到信息化施工的目的。
监测报表的内容由以下几方面组成:
1、工程概况,内容包括工程进度概况和本次监测内容时间等。
2、监测主要结果,给出各项目监测结果的最大值,判别是否达到警戒值。
3、分析、评价或建议。对监测结果作出分析、评价,提出建议意见。
4、附图表:
各项目观测结果表
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。
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,监测报告是监测工作的回顾和总结,监测总报告主要包括如下几部分内容:
1、工程概况
2、监测所用仪器设备、执行的标准依据
3、监测项目、测点布置及监测频率
4、监测结果、监测结论
日常基本监测和数据处理工作,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监测反馈:
附图 1
附图 2
第十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
一、安全施工措施
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领导小组,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对工程施工生产安全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。牢固树立“安全为了生产、生产必须安全”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思想。
1、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足够安全标志,在基坑顶部周围要设置围护栏,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。配备专职安全督导员,消除事故隐患,做好安全文明三级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。
2、司机、电工等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,机械设备操作人员(或驾驶员)必须经过专门训练,熟悉机械操作性能,经专业管理部门考核取得操作证或驾驶证后上机(车)操作;机械设备要有年检合格证。
3、开始挖土前,需对机械进行检查,完工后对机械进行保养,施工中按安全操作系统进行机械操作。
4、晚上施工时,照明系统必须保持良好状态,照明要充足。
5、因场地内地质条件较差,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切实保证机械人员施工安全,由专人负责指挥挖机操作,挖掘机上基坑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坡度,挖掘机行走地方土层必须有足够的强度,强度不够的地方,必须采取措施,铺设钢板、碎石、砂袋等。
6、进入施工现场人员,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劳保用品,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上班,有关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,班组应定期进行安全活动,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。
7、开展安全文明日检、周检、月检制度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;配足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协管员,做到每个施工点有一名安全协管员。
8、采用钢板桩、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灌注桩做坑壁支撑时,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应尽量减少打桩时产生的振动和噪声对邻近建筑物、构筑物、仪器设备和城市环境的影响;
(2)当土质较差,开挖后土可能从桩间挤出时,宜采用啮合式板桩;
(3)在桩附近挖土时,应防止桩身受到损伤;